
1999年12月9日,江苏常州市的一名年轻小伙子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。路上,他看到桥边围着一大群人,大家都朝着桥下的河面望去,似乎在围观某个场景。出于好奇,他加快了骑行速度,准备看看发生了什么。然而,走近一看,这个小伙顿时被吓得愣住了——河中竟有一名约17岁左右的女孩正在拼命呼救,而周围的人群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跳进冰冷的河水去营救她。
展开剩余75%2002年7月31日,法院判决黄斐赔偿杨永2593元,肇事司机赔偿杨永3890元。这一结果引发了更多的争议,杨永无法接受这一判决,于是再次起诉,要求重新审理赔偿问题。最终,法院决定维持原判,杨永获得了6000多元的赔偿。 然而,杨永的病情并没有得到有效治疗,生活困境依旧。2004年,他再次起诉黄家和肇事司机,要求更多的赔偿费用。虽然法院最终判决杨永得到了3500元的赔偿,但这远远不足以解决他的医疗问题。 最终,在政府的帮助下,杨永得到了一些支持,缓解了家庭压力。尽管历经艰辛,杨永从未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。如今,黄斐考上了大学,杨永也亲自去祝贺她。他依旧相信,做了好事,就是最值得骄傲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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